山西省農機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 來源:
- 作者:
- 晉佩娜
- 發(fā)布時間:
- 2017-07-31
根據《山西省農機局所屬部分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將于近期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每個招聘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8月7日-8月8日
地點:山西省農機局人事處(太原市新建路59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學習經歷、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
5、已就業(yè)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在本單位)。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2、本公告發(fā)布后,同時用電話告知本人,若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遞補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咨詢電話:0351-4032508
附件: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山西省農機局
2017年7月31日
- 責任編輯:
- 晉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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